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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方雅青 - 人事 | 2025-02-24 | 點閱數: 255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地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6

承辦人:鄭沁玲

電話:06-2991111分機8967

電子信箱:ivy881018@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221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字第114031618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0316180A00_ATTCH1.pdf0316180A00_ATTCH2.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2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A號函轉陸委會1142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及陸委會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並請確實加強宣導。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小學、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

副本: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永續校園科、本局社會教育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秘書室、本局會計室、本局政風室、本局人事室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及相關來文如附件,供參。

  • 教育部來文.pdf
    1) 教育部來文.pdf
  • 大陸身分證.jpg
    2) 大陸身分證.jpg
  • 大陸委員會來文.pdf
    3) 大陸委員會來文.pdf
  • 大陸定居證.pdf
    4) 大陸定居證.pdf
  • 大陸護照.pdf
    5) 大陸護照.pdf
  • 具結書.odt
    6) 具結書.odt
  • 銓敘部來文.pdf
    7) 銓敘部來文.pdf
  • 總處來文.pdf
    8) 總處來文.pdf
  • 教育局來文_長興.PDF
    9) 教育局來文_長興.PDF
  • 臺南市政府來文_長興.PDF
    10) 臺南市政府來文_長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