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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忠興 - 教務處 | 2026-03-19 | 點閱數: 138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並回應公開授課專業回饋需求,強化教師專業發展機制,本市持續鼓勵學校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升教師專業自主,透過專業對話與合作共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確保學習品質。

三、請本市每位教師(含正式及長期代理)至少參加 1 項社群(不限本計畫),得鼓勵兼、代課教師共同參與。亦請各校應進行校內社群規劃及掌握教師參與情形並彙整教師參與社群總表(請參見本計畫附件 2)。已參加其他專案計畫社群之教師,得不申請本計畫。

四、社群辦理方式鼓勵組成跨校社群,參加成員每校至少二位以上,教師參與社群活動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學校應積極安排社群共同不排課時間以利運作。

五、本計畫採線上填報系統申辦及審查,請各校於 115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社群申請總表、各類社群計畫申請表、經費

概算表(本計畫附件 1 、附件 3-4)等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23187)。各校教師參與各專業學習社群規劃一覽表(本計畫附件 2),請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區下載試算表檔案填妥後上傳,或於線上表單逕行填報。

六、旨揭計畫申請相關正本請留校備查。

七、檢附本案申辦暨審查計畫 1 份(詳附件)

  • 「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暨審查計畫.odt
    1) 「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暨審查計畫.odt
  • 「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暨審查計畫.pdf
    2) 「校長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暨審查計畫.pdf